发票遗失声明、发票丢失声明、发票挂失声明
纳税人遗失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必须在报纸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,并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,同时持刊登“遗失声明”时取得的发票(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)到税务机关查验。同时,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去税务机关办理挂失手续:(一)《发票挂失/损毁报告表》(一式一份,并入报告表中)。(二)刊登“遗失声明”取得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(发票抬头载明企业名称,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)。(三)必须提供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。(四)提供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复印件。
甘肃日报,兰州晨报,兰州晚报,甘肃经济日报
电话:0931-8708599
联系手机:13893126050 期待您的咨询
详细介绍
查看联系方式发布者:用户 · UID:5d12b442-5239-5f8d-8d55-d90a8062f82d
来源分类:商务服务 › 广告媒体 · 其他广告
来源地区:白银 › 白银
原文联系方式:0931-8708599、13893126050